首页 > 2021年第4期(总第238期) > 详情
摘 要:在各种地区安全制度的发展进程中,扩员是推动制度转型和功能拓展的一种常见举措.目前,学术界围绕国际制度扩员问题的研究侧重于单个制度的具体分析,较少构建统一的解释框架.文章提出,制度发展需要和主导国战略规划会推动地区安全制度进行发展型、嵌入型、制衡型和对抗型这四种类型的扩员.具体的地区安全制度的扩员节奏和类型则由其制度化水平和内部权力结构决定,前者将地区安全制度区分为低水平的安全对话机制和高水平的安全组织,后者则包括霸权结构和均势结构.霸权结构的安全对话机制在扩员节奏上最快,均势结构的安全组织扩员节奏最慢.在类型上,所有地区安全制度都会进行发展型扩员,嵌入型扩员更多出现在霸权结构的安全对话机制中,制衡型扩员更加契合均势结构的安全组织,而对抗型扩员一般由霸权结构的安全组织推动.文章以东盟地区论坛和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进程为例,来论证提出的地区安全制度的扩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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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地区安全制度扩员东盟地区论坛上海合作组织 Regional Security InstitutionsExpansionASEAN Regional ForumShanghai Cooperation Agency(SCA)